烟台防雷资质检测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靠前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和小型内部防雷装置的检测。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