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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防雷资质所需材料

一、烟台防雷资质所需材料:


烟台防雷资质


1.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单位事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资质认证申请表;


6.质量管理手册;


7.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特种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条件:


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经当地设去市气象主管机构初审同意,且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专门机构;


3.具有当地物价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收费许可证;


4.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


5.具有规定数量和技术职称专业的技术人员,具体要求:


①检测单位负责人应熟悉检测技术和管理业务,有认命证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必须具有气象、电气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4名以上和相关的辅助技术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人员2名。


③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90%,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不低于40%。


④检测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由省气象学会颁发的《防雷检测资格证》。


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检测工作5年以上。


6.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7.具有与检测检验烟台防雷资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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